累死了。

卡爾‧奧福同學認為學習音樂的方式從簡單至複雜,從分部到整體,從個別到合作演奏,才算是完整的體驗。所以他發現直笛是除了打擊樂器之外,另一種進階版的媒介。

重點在這裡→進階版,而且是跟響板、鈴鼓比較喔,鋼琴還在後面翹二郎腿看報紙喔!

直笛的年紀其實很大了,想當年人家在文藝復興跟巴洛克時代也是響噹噹的一號樂器,西元1450年吶,已經紅遍歐洲啦!一紅就是兩百多年啊!更不要說走紅之前就已經深入民間,大伙吃宵夜打牙祭的方式就來個直笛合奏之類的,去看看博物館裡的畫作吧,套句Tony的口頭禪:西元一千年就有了好嗎!兄弟!要不是那些新式木管樂器的出現,直笛搞不好還可以紅個千千萬萬年耶!

人家雖然是洗盡鉛華,換個塑膠管重出江湖,格調還在好嗎!人家也沒為難你,重出江湖後還是走樸實路線,孔還是那幾個,堅持不走高調奢華風,所以現在是怎樣?古代人的手指神經比較發達嗎?

還是那句老話嘛,一步錯,步步錯。

一開始不把老師的話放耳朵裡,就這麼個日日夜夜累積下來,要跟上就得花比別人多一倍的時間,這可是用最簡單的數學基礎就可以想到的嘛!

累死了,一串不認真的肉粽,快提不起來了啦!

arrow
arrow
    全站熱搜

    tzeyinfaith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0) 人氣(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