哇哈哈哈
上次去比全國鄉土歌謠比賽
第一名獎金十萬元(小氣的教育部,只肯給等值獎品)
我們總共10個人
剛好一人分一萬
那天在台下一直打電話問身邊的家人
"想換什麼?"
哪知我媽只想換洗衣機
哈  偏偏目錄裡面沒有
弟妹想換電熱瓶
也沒有
問Tony  "換妳想要的就好"
目錄裡的我都有啊
DVD播放器  筆記型電腦  傳真機  單槍(教務處一堆耶)  印表機(光我電腦桌上就有兩台雷射 別鬧了)
我只想換電視機  但價值超過一萬元換不得
想起我弟的爛相機  
唉  姐拼得要死要活
結果幫弟弟賺獎品啦
做姐姐的就是這樣  金害

記得大夥都選這一台ㄋㄟ
星期天就可以從阿伯那拿到囉
雖然不是入自己的口袋
還是很興奮

只能說我弟有我這個姐姐真該偷笑呢
arrow
arrow
    全站熱搜

    tzeyinfaith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7) 人氣()